7.1 资源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7.2 能力组织应: a) 确定对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影响或可能有影响的员工所需的能力;
b) 基于适当的教育、入职引导、培训或经历,确保员工能够胜任工作;
c) 适当时,采取措施以获得所必需的能力,并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保留适当的文件化信息作为能力的证据。
注:适当措施可能包括,例如:向现有员工提供培训和指导,或重新委派其职务;或聘用、雇佣胜任的人员。7.3 意识 组织应让员工意识到: a)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b) 他们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贡献,包括对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贡献; c) 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后果,包括他们的工作活动的实际或潜在的后果; d) 相关事件调查的信息和结果; e) 与他们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 注: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国际劳工标准建议,如果员工发现了可能造成伤害和健康损害的危险情况或危险环境时,他们应当能够自己消除并向组织报告该情况,不会有遭受惩罚的风险。7.4 信息和沟通 组织应确定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内外部信息和沟通需求,包括: a) 通知和沟通的内容; b) 何时进行通知和沟通; c) 通知谁及与谁进行沟通 1) 在组织内部各层次和职能之间; 2) 与到达工作场所的承包商人员和访问者: 3) 与其他外部或相关方; d) 如何进行通知和沟通; e) 如何接收、保持相关沟通及回应的文件化信息。 组织应通过通知和沟通规定要实现的目标,并应评价这些目标是否已经得到满足。
在考虑其信息和沟通需求时,组织应考虑多样性方面,如有(比如语言、文化、读写能力、伤残)。
适当时,组织应确保考虑了有关的外部相关方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问题的观点。7.5 文件化信息
7.5.1总则
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 a)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 b) 组织确定的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所必需的文件化信息; 注:不同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的复杂程度可能不同,取决于:—组织的规模及其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 —过程的复杂性及其相互作用; —人员的能力。 7.5.2创建和更新 创建和更新文件化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 识别和描述(例如:标题、日期、作者或文献编号); b) 形式(例如:语言文字、软件版本、图表)与载体(例如:纸质、电子); c) 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7.5.3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应予以控制,以确保其: a) 在需要的时间和场所均可获得并适用; b) 受到充分的保护(例如:防止失密、不当使用或完整性受损)。 为了控制文件化信息,适用时,组织应采取以下措施: —分发、访问、检索和使用; —存储和保护,包括保持易读性; —变更的控制(例如:版本控制); —保留和处置。 —员工及员工代表(如有)对相关的文件化信息的访问。 组织应识别所确定的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和运行所需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化信息,适当时,应对其予以控制。 注:“访问”可能指只允许查阅文件化信息的决定,或可能指允许并授权查阅和更改文件化信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