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认证标准中职工康复生活保障、经济补偿的依据和方案
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认证标准中职工康复生活保障、经济补偿的依据和方案。
a) 发生事故由行政部确认为后,受伤人员的抢救、转院及赴外地、护理、伤害程度的,休工天数和旧伤复发的诊断均由集团公司门负责。上述情况的诊断结果一律由集团公司门出具的为后依据。
b) 负伤休工六个月以上者,伤愈复工时带着公司职工办理的准许上班手续到行政部进行复工安全教育,持复工教育卡片方能回岗工作,否则不准上岗。
c) 职工终结或期满后,由本人申请、行政部开具,持有关客观检查材料(化验单、X光片、病历),事故报告书《职工与职业病劳动能力表》等到保定市职业病专科检查。
d) 职工与职业病伤残等级检查费先由本人垫付,评上等级后凭单据给予报销,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e) 受伤职工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补偿手续由市场部负责办理。
保险机构
发生后应到保险机构进行,否则费用自理。
事故现场处理
a)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部门必须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特别是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现场未经行政部现场勘察、和许可,不得冲洗、擦拭和挪动。
b)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挪动现场物体时,发生事故部门必须做好现场标志并同时绘出事故现场简图,标明现场物体、物证位置,做好书面记录。
c) 对事故现场、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等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物件、物证应利用摄影、摄像以提供完整的信息内容。
事故调查、分析
a)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进行。各级部门要建立事故档案,做好事故统计工作。
b) 一般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
c) 重伤、重大未遂伤害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或由其的部门组织进行调查分析。
d) 重伤三人以上及事故,由企管部门、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及组织
调查分析,公司行政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协助进行。
e) 事故调查应包括:
物证的搜集——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受害人和致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工龄、本工种工龄和接受安全教育的情况等。
发生事故前受害人和致害人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和位置、设备、设施的性能和工作状况。
证人材料的搜集。
其它与事故致因有关的设计、工艺、工作指令、规章制度、工作环境、使用材料等细节和因素。
f) 事故分析应包括:
直接原因: 按GB 6441 《企业职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
间接原因: 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的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
g) 事故责任分析应包括: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
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
在直接责任者和责任者中根据其在发生事故的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事故处理
a) 发生事故,应按事故严重程度、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对有关责任者应负的
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b) 一般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部门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行政部审核、备案、存查。
c) 重伤、重大未遂伤害事故的责任者,由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d) 重伤三人以上及事故的处理意见由企管部门、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共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e) 发生事故部门可,应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不得隐瞒或拖期不报。超过上报期限的或隐瞒不报的均加倍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