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080000如何进行供应商管理?
6.2 供货商管理
6.2.1 样品承认
6.2.1.a. 采购部根据生产要求,做货之前先打样办, 待品质部确认,确认样办时应填写《样办确认书》,样办OK之后,方可成为采购员选择下单供应商。
6.2.1.b. 采购员在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时应同时要求其提供零件承认书,内容含盖《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承认检定用)》、ICP检测报告、MSDS、材质成份表及材质证明等有效环境物质保证数据。
6.2.2 供应商稽核
6.2.2.a. 厂商稽核对象:零部件和副材料厂商。(取得SONY绿色伙伴认定资格可免除稽核)
6.2.2.b.稽核时机
◆新开发供应厂商进入大批量交货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稽核;
◆依据《供货商管理系统核计划表》执行定期稽核,以确认供应厂商环境管理体系是否有保持;
◆环境管理物质重大异常发生后安稽核。
6.2.2.c依据标准
◆SONY SS-00259(最新有效版)
◆其它国际环保法令法规的要求有关环境质量保证体制评价标准。
6.2.2.d稽核前厂商辅导
品管部将有关环境管理的信息和客户环境管理规定,必须迅速确实地以文本、或说明会倡导方式传达到各供应厂商,并辅导各供应厂,并辅导各供应厂商建立环境物质限用管理系统。
6.2.2.e.稽核方式
◆实地稽核方式
6.2.2.f.采购部稽核小组
◆稽核小组组长,由采购部负责人代表担任;
◆稽核小姐稽核员由稽核组长从品保/采购中的合格内稽员中指定;
6.2.2.g实施稽核
◆采购部于每年年初制定《供货商管理系统稽核计划表》经环境管理代表核准后,由采购员于稽核前一周通知各供应厂商。
◆厂商稽核小组按计划的安排实施稽核,稽核记录于《供應商評價項目》。
◆现场稽核结果由稽核组长于稽核结束后现场报告,并取得被稽核厂商之认可。
◆不符合项的纠正:被稽核厂商针对稽核中不符合项采取相适应的纠正措施,填写《环境监查缺失改善报告》并附相关客观证据予仁利环境质量保证委员会。
◆厂商稽核小组(对应商稽核人员)负责对厂商环境稽核不符合项目纠正效果追踪确认直至结案。
6.2.2.h品管部汇整厂商稽核结果交采购部,此将成为该供货商是否可持续成为仁利环保合格供应商之重要依据。
6.2.3 数据管理
6.2.3.a.《禁用物质保证书》——供货商每年提供一次(一般为正式确定交易后签定,到次年的相对应时间为一年有效期限),由仁利采购部统一保存5年;
6.2.3.b.《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检定用)》——供货商变更一次均应提供一次至仁利采购部,无变更最长不超过一年提供一次由采购部统一保存三年;
6.2.3.c.《ICP测试报告》——供货商首次送样、材质变更,以及仁利特殊要求时提供,从测试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6.2.3.d.《材质成份表》——仁利有需求时提供,从制作日期开始计算,有交期为一年;
6.2.3.e.《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仁利有需求时提供,从制作日期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6.2.3.f.《样办确认书》——由仁利品质部承办分发至相关部门。
6.2.4环保材料供货商必须有相对应之质量管理事务对应窗口及人员。
6.2.5环保材料供货商应对仁利之抱怨及退货进行及时检讨分析,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对策并落实改善,如有物殊原因延期回复者,应通知仁利,取得同意。